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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商局全面完成2017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任务

发布时间:2018-07-04 16:13   来源:监管科   作者:李慧敏
 

  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体系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南宁市工商局尽早谋划、周密部署、统筹调度,实现企业年报工作进入常态化。在市场主体占全区总量四分之一的情况下,全面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目标任务。截止7月1日零点,南宁市企业应年报221382户,已年报199178户,年报率90.00%;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4607户,已年报4503户,年报率96.49%;个体工商户应年报304985户,已年报255745户,年报率83.85%。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会,利用门户网站、报纸公告、地铁广告、手机短信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渠道宣传,不断扩大企业年报工作的影响面,积极打好年报工作的主动仗、进攻仗,切实扭转了往年年报开局落后的局面。

  此外,南宁市工商局还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努力提高年报率。从去年10月份起,与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清理“僵尸企业”工作,共清理吊销企业6514户。“僵尸企业”的清理为全市企业年报率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

  值得点赞的是,6月30日,是2017年度年报公示截止日期。恰逢周六,监管科同志主动放弃休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值守年报咨询热线,解决企业年报问题,站好年报工作最后一班岗,服务群众到最后一分钟,努力实现“应报尽报”的工作目标。

  年报倒计时最后一天,仍有部分县(城区)工商质监局不轻言放弃,坚持全员加班全力冲刺年报工作,继续通过上门走访、电话提醒未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年度报告。

  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未按时填报公示2017年度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海关管理企业)将在10个工作日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除海关管理个体工商户)将在10个工作日内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填报公示功能预计在7月15日左右重新开放。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补报年报后,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在补报年度报告并提出申请后,可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根据《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可于8月31日前报送年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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